古老的陰婚習俗一直存在于民間,它是指與死者有關(guān)的婚姻,可以分為死人與死人、死人與活人兩種形式。在古代,人們認為祖墳中出現(xiàn)孤墳會影響后代的興旺,因此會舉行陰婚來避免男女兩家的墓地出現(xiàn)孤墳。這一習俗主要在貴族或富戶之間流行,貧困家庭很少參與這種活動。陰婚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周朝和先秦時期,不同的時期和地區(qū)有各種不同的形式。
1、在三國時期,曹操為他早逝的兒子曹沖舉辦了一場著名的冥婚
據(jù)《三國志·魏書·武文世王公傳》記載,曹操的兒子曹沖在13歲時因病去世,曹操非常悲痛。曹操決定為曹沖舉辦冥婚,他聘請了一位姓甄的早亡女子作為兒媳。曹沖是曹操與環(huán)夫人所生,他聰明伶俐,被認為是個天才。在他五六歲時,吳大帝孫權(quán)送給曹操一頭大象,曹操想知道大象的重量,但他問了許多大臣都無法提出合適的方法。曹沖說:“將大象放在船上,然后刻錄水痕的深度,根據(jù)載重量來稱量,這樣就能知道了。”曹操對于如此有天賦的兒子的早逝感到非常痛心,所以他決定為他安排冥婚。
冥婚的流行與曹操對子女的溺愛有關(guān)。此外,民間也有一種說法,即如果不讓未婚者“成婚”,家中會出現(xiàn)鬼魂,家人會感到不安。因此,在迷信盛行的古代,冥婚得到了廣泛認可,成為一種“合法婚姻”,兩個墓主的家庭還會成為“親家”。
2、在唐宋時期,冥婚習俗仍然廣泛存在,在當時的志怪小說中有所反映
唐代文人載孚的《廣異志》中記載了王乙的故事。王乙一次從李氏莊經(jīng)過時,遠遠看見一個十五六歲的女孩,女孩也注意到了他。兩人心意相通,女孩通過女仆傳話給王乙,邀請他晚上到莊上借宿。半夜里,兩人見面后親密交談,但女孩突然感到身體不適,心不在焉。王乙詢問原因,原來女孩是越墻來與他幽會的時候被墻上的尖刺扎破了腳,非常痛苦。女孩臨別時說:“看來我活不了了,如果你真的愛我,以后經(jīng)過我的墳墓時來看看我,安慰一下我的靈魂吧。”后來,王乙東歸擔任官職,經(jīng)過李氏莊時,聽說女孩確實去世了。雖然這個故事沒有明確提到冥婚,但隱含著王乙和女孩之間的靈魂情感。
此外,在唐代,還存在一種更加殘酷的冥婚形式,即活人與死人的婚姻!对·列女傳》中記載:“子弟死而無妻者,或求亡女骨合葬之。”《明史·列女傳》也記載了類似的事例,如楊□死去時,未婚妻選擇殉葬;劉伯春去世后,他的聘妻也選擇了同樣的命運,最后兩人合葬。在清代,隨著貞節(jié)觀念的加強,這種婦女為亡夫或聘婚殉葬的習俗仍然盛行。直到晚清受到西方精神文明的沖擊,這種習俗才逐漸消失。
這種冥婚不僅要求活人犧牲自己的生命和幸福,還要承受巨大的痛苦和折磨。有些女子為了殉夫或殉聘而自殺,有些被活埋或投入火中,還有些被割去頭顱或四肢與死者合葬。這些殘忍的行為完全踐踏和褻瀆了人性和生命的尊嚴。
盡管現(xiàn)代社會已經(jīng)摒棄了迷信和封建思想,但冥婚這一習俗并未完全消失。在一些偏遠地區(qū)或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仍有人為死去的未婚者尋找配偶或準備冥器。比如在河南、山西、陜西等地區(qū),人們用紙錢、紙衣、紙鞋等冥器為死者辦陰婚;在廣西壯族地區(qū),人們使用木雕、泥塑等偶像為死者舉行冥婚;在四川彝族地區(qū),人們用竹編、草編等編織品為死者舉辦陰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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