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個重大的案子上了熱搜,這就是令人義憤填膺的“百香果女孩案”,在這場案件中死去的小女孩讓人感到惋惜,大家一直關注著案子的最終結果,“百香果女孩”遇害兩年之久,下面一起來看看這個案件的最終結果吧!
據悉,2020年12月1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楊光毅奸殺案件開庭處理。庭審過程中,被告人楊光毅做了最后的陳述,因為涉及被害人的隱私,所以這次開庭不對外公開。據相關人員介紹,這次庭審主要圍繞著是否對兇手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以及有沒有必要進行精神病鑒定等問題展開。2020年12月2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對這個案件進行公開宣判:撤銷原二審判決,改判楊光毅死刑。
“百香果女孩案”中,被告人楊光毅改判死刑大快人心,然而兇手楊光毅即使被處死也換不回年僅十歲的小女孩的性命。據了解,2020年12月15日庭審過程中,被害人的家屬陳禮言因接受不了兇手陳述殺害女兒的細節(jié)而中途離場,兇手的殘忍行為讓一個家庭蒙上了冰霜,楊光毅被判處死刑是最好的結果,希望“百香果女孩”的家人早日走出傷痛,同時希望這種事情不再發(fā)生。
據悉,2018年10月4日,年僅十歲的女孩楊曉燕在賣完百香果回家時,被同村29歲的男子楊光毅強行擄上山,隨后將楊曉燕的雙眼和頸部刺傷,搶走了楊曉燕賣百香果掙來的32元錢,并且強奸了女孩,之后將女孩浸泡在水中,再拋棄在山野里。10月6日,楊光毅自首,警方找到楊曉燕的遺體。
2019年7月12日,法院判處楊光毅死刑,楊光毅稱自己有精神病,請求減刑,2020年3月25日,法院判處楊光毅死刑,緩期兩年,楊曉燕家屬不服二審判決,提出申訴,11月11日,法院對這個案件再審,直到2020年12月28日判處楊光毅死刑。“百香果女童”遇害案兇手判決結果是什么大家都知道了,還被害人家屬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