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xù)兩年的“百香果女童”遇害案在今日終于有了判決結果。楊光毅使用殘忍的暴力手段奸淫年僅十歲的楊曉燕,致使其死亡,法院一審判決其死刑,然而二審卻又對其改判死緩,此舉引起眾多網友的反對,在網絡上引起一片申討聲。被害者母親提起申訴后,今日法院終于發(fā)布了對兇手的判決。
今日,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對于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審的原審被告人楊光毅強奸案進行公開的宣判:撤銷原二審判決,改判楊光毅死刑,剝奪其政治權利終身,并且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此次再審的過程中充分保障了各方訴訟的權利,廣西高院依法另行組成合議庭,并且依法為楊光毅指定了辯護律師,此外還依法對申訴方提交的新證據線索進行了調查核實。經廣西高院再審,認為楊光毅雖然有自首的情節(jié),但是他犯罪的手段非常殘忍,情節(jié)非常惡劣,造成的社會影響非常嚴重,因此對其不予從輕處罰,由原二審的死緩改判為死刑。
在2018年10月4日,十歲的楊曉燕在去收購點販賣自家果園里的百香果的途中,被楊光毅掐脖致使昏迷,隨后楊光毅將其裝入蛇皮口袋帶到了山嶺中,用刀將楊曉燕的雙眼和頸部刺傷,隨后對其進行奸淫,并且拿走了她身上32元錢,隨后將其裝入蛇皮袋后通過滾、搬的方式帶下山嶺,扔至水坑中浸泡,最后拋尸。
此案引起全國人民的關注,一審楊光毅被判死刑,然而在二審時被改判死緩,法院宣判一出,網絡上瞬間炸鍋,網友紛紛發(fā)言要求重審,被害人母親也對最高人民法院進行了上訴。這個案件的審判持續(xù)了兩年,直至今日終于廣西高院再審對原告宣判了死刑。這個結果不足以消弭掉兇手對受害者以及其家庭造成的傷害,但除此結果之外也沒有更好的判決能夠慰藉小女孩的在天之靈了。愿天堂沒有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