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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版馬加爵”曾世杰,因丑殺人導致一死兩傷(心理變態(tài))

二、曾親眼目睹母親被解剖心理扭曲

在看守所內,曾世杰曾交給律師姚飛一份“陳述書”,寫滿了3頁紙。紙上寫道,他的母親于2005年離家出走后,由于不明原因去世,“自己還當場目睹了母親被(法醫(yī))解剖的過程,留下了不可磨滅的陰影。”

他稱自己父親的脾氣不好,經(jīng)常罵他,時間久了,他感到無法忍受,性格也變得越來越暴躁。上大學后他因為相貌、經(jīng)濟原因受到“很多人的嘲笑與歧視”。曾世杰說,案發(fā)當天,他和同學們在一起看電視,當時,“對電視里演出小品的精彩片段,同學們都大笑不已,而我莫名其妙地感覺到這種笑聲是對我的嘲笑……于是莫名其妙地帶上刀漫無目的就出去了……”

曾世杰犯罪是因為心理出現(xiàn)了嚴重的扭曲。和其他大學生一樣,曾世杰也經(jīng)歷了青年心理成長的相應過程,期待過,努力過,困惑過,所出現(xiàn)的心理問題并不出格,屬于成長中的煩惱。曾世杰也曾輝煌過,以609分的分數(shù)考入大學;也曾在大學立下志向,學習積極刻苦,認真努力,追求上進。是什么原因讓他蛻變?不良的自我意識是阻礙他發(fā)展的大敵。一個出身貧寒的學子,希望出人頭地,但他沒有協(xié)調好自我期待與現(xiàn)實的矛盾。

三、最終被判死緩

2010年9月3日,成都中院第一次開庭審理,曾世杰提出要做精神病鑒定。2010年12月3日,此案一審復審,鑒定報告顯示曾世杰精神正常。2010年12月29日,成都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曾世杰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12年3月19日,省高院作出裁定:撤銷死刑判決,發(fā)回重審。2013年1月11日,成都中院重新開庭審理,該案未當庭宣判。2014年2月28日,成都中院將對該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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