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憑借其791年的超長壽命成為中國歷史上存在時間最長的朝代,周朝是在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姬發(fā)滅掉商朝最后一個國君后正式建立的最后一個奴隸制王朝。周朝按照周天子對于諸侯的控制程度可以劃分為西周和東周,兩者的劃分的歷史事件是周平王東遷作為一個實力節(jié)點。西周時期周天子對于折后都是在一個可以控制的范圍內。
一、周朝的分封制分析
周武王建立了周朝以后受制于當時的歷史條件周天子沒有辦法自己管理全部國土,商朝的滅亡又讓武王意識到商朝那種附屬國制度對于那些附庸的管理沒有到位,關系沒有這么深,所以決定接受大臣的建議實施分封制度。將周朝所管轄的區(qū)域劃分為若干區(qū)域,然后在這些區(qū)域上設立諸侯作為最高的長官,管理這片區(qū)域。
在周朝想當諸侯沒有這么容易,因為諸侯分封的是周王室的成員,然后是在滅商之戰(zhàn)中做出了巨大貢獻的人物,比如姜子牙,最次也要是古代帝王的子孫后代,也就是擁有貴族血統(tǒng)。諸侯在確立統(tǒng)治領域以后也仿照周天子將土地分封給卿大夫,卿大夫再分封給士,這樣就形成了以周天子作為統(tǒng)治中心,一級一級進行管理的分封制度。
二、配套措施宗法制
為了更好的將分封制度延續(xù)下去,也為了鞏固周王朝的統(tǒng)治,周朝在實行分封制度的同時決定以血緣關系作為紐帶,實行以嫡長子繼承父親的位置作為核心內容的宗法制度。宗法制度的內容理解起來很簡單,就是父親正妻生的第一個兒子繼承父親的全部物品和位置,其他的兄弟降一個等級。
宗法制在當時是符合社會發(fā)展條件的,自此之后的超過兩千年的時間宗法制度一直被每個王朝用著,直到清朝雍正以后才正式沒有使用了,并官方把嫡長子繼承制給廢除了,改為使用秘密立儲的方式。但血緣關系幾千年來從未消失,到現(xiàn)在都還經常會去走一些親戚,這些親戚都是有血緣關系的,可見宗法制對現(xiàn)在還有一定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