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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酷刑絞刑,拉斷犯人頸椎導(dǎo)致身首異處(全身癱瘓)

在中國的古代,女性的地位尤其的地下。按中國傳統(tǒng),身體發(fā)膚,受之父母,必須珍惜。絞刑能保持尸首完整,算是死刑種類中相對而言較體面的一種了。絞刑在日本叫絞首刑,在中國叫吊死,也叫縊死。其實絞刑痛苦最大,但絞刑能夠保留死者全尸。下面探秘志小編和大家一起來看看。

古代酷刑絞刑

中國的絞刑是在明治維新后引進的,最早是日本的江戶時代就已經(jīng)有了。其實在中國晚清學習西方國家定制刑法的時候,設(shè)定的死刑分為斬首和絞刑。中國古代另有一種刑罰叫繩刑,其實也是絞刑的變種,只是借用了不同的工具而已。

絞刑的基本定義就是用繩子勒住頭頸,使人窒息而死。這在當時的死刑中比較優(yōu)待的一種,因為它能夠保留死者的全尸,算是從輕發(fā)落,一般只對不是十惡不赦的婦女或官員施行。一般來說絞刑的痛苦最大,電刑的痛苦相對來說會輕松一點。電刑發(fā)明之初是為了讓犯人速死,但實際效果與預(yù)期往往大相徑庭。

在中國實施絞刑通常分為兩種,一種是對付女性犯人,一種則是對付男性犯人。下面一起來看看:

1、女犯人絞刑

通常女性所用絞刑方法是用繩索結(jié)一個活套,套在死刑犯的脖子上,兩頭用人力拉緊,轉(zhuǎn)動使繩子在脖子上逐漸勒緊使人窒息身亡。呼吸道勒緊并不能立刻導(dǎo)致腦缺氧,血液循環(huán)仍在進行,而血氧逐漸降低,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痛苦極大,常伴隨大小便失禁。

2、男犯人絞刑

一般男性犯人是在地上栽一根木樁,把犯人的雙手背捆在木樁的后面,然后用一根繩子連脖子帶木樁繞一圈兒,打一個結(jié),勒住了犯人的脖子,再用一根木棒插進這個繩套里,在木樁的背后作單方向擰絞,使繩套越來越緊,頸椎被扯斷,此時人全身癱瘓,但頭側(cè)仍然有意識,由于內(nèi)出血和缺氧,比前面的絞刑死得快些。如果繩子長度沒調(diào)節(jié)好,會身首分離,這時候等同于斬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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