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探秘志 > 奇聞異事 > 正文

沈陽劉涌黑社會集團覆滅紀實,再厲害的人都逃不出法網

劉涌的黑幫之路

劉涌是靠開超市起家的,例如百佳超市,嘉陽廣場。劉涌是政治上的替罪羊,當時他和x綏新,x向東,關系非常不一般。傳聞劉涌敢當街放槍打警察。敢把沈陽副市長兒子打殘廢,諸如此類事件,可見劉涌非常不一般 。

劉涌自稱自己是“黃山”和“云霧山”香煙的沈陽總代理,就對所謂“擅自”經營這兩類香煙的商鋪一律暴力清除。1997年的秋天,劉涌知道在和平區(qū)一檔口,有一個業(yè)主賣黃山牌香煙,就指使自己的打手,去把檔口砸爛,并對業(yè)主李某和張某拳打腳踢。1999年10月15日,劉涌又指使程建等十多名打手,把一名賣此類香煙的業(yè)主活活打死了。

劉涌被判處死刑

據沈陽警方的統計數據顯示,幾年時間,劉涌的涉黑犯罪團伙,已經被核實的犯罪事實達42起,致死致傷42人,其中1人死亡,16人重傷。沈陽市公安局給劉涌總結的迅速暴富的秘訣是:“以嚴密的武裝組織做后盾,以殘忍的武力打壓競爭對手,以卑鄙的暴力行為壟斷市場”。

2000年7月11日,劉涌被沈陽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0日經沈陽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最高人民法院一致認定被告人劉涌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私藏槍支彈藥罪、妨害公務罪、非法經營罪、偷稅罪、行賄罪。判被告人劉涌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以上的刑罰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1500萬元。2003年12月22日被處以死刑。沈陽劉涌黑社會集團覆滅紀實,再厲害的人都跳不過法網

分享至:

奇聞異事相關

郵箱不能為空
留下您的寶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