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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斯科行動還原中俄列車大劫案 三名婦女被折磨六天六夜

二、18年后歹徒全部落網(wǎng)

俄羅斯將情況通報給中國政府,在公安部協(xié)調(diào)下,北京鐵路警方成立“中俄列車大劫案”專案組。專案組將“3·10特大輪奸罪”列為國列第一案。專案組展開跨國大抓捕,連續(xù)抓獲以苗某、朱某、牛某、庫某為首的4個犯罪團伙主要成員60多名。然而,制造首案的賈小明好像人間蒸發(fā)了一樣。2005年,北京鐵路公安局發(fā)出了網(wǎng)上通緝令。

2011年6月,距離“中俄列車大劫案”發(fā)生已經(jīng)過去18年。桂林警方接到神秘舉報,桂林市疊彩區(qū)蘆笛路一名男子“有問題”。桂林警方開始秘密偵查。“一個50多歲的人沒什么工作,沒什么親戚朋友,雖然說桂林方言,但偶爾會蹦出一兩句北京話。”刑警黃偉覺得蹊蹺。“他自稱賈曉明,說住的房子是自己買的,但購房用的身份證卻查無此人。”民警上網(wǎng)比對,意外發(fā)現(xiàn)“賈曉明”與18年前“國列”案在逃人員賈小明非常相似。

6月25日中午,“賈曉明”走進一個電子游藝室時被民警控制。這次,“賈曉明”自稱李某,是桂林居民。他故作鎮(zhèn)定用桂林話反問民警,“你們憑什么抓我?”還拿出一張很舊的一代身份證。“我們用桂林話特有的發(fā)音說了一個‘2’,問他是幾,他一臉茫然答不上來。這說明他根本不是桂林人。”

“賈曉明”被帶回公安局后,很快承認:“我就是賈小明。”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認為,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賈小明犯搶劫罪、強奸罪的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二條以及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guān)規(guī)定作出宣判:賈小明犯搶劫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3年。兩罪并罰,決定判處賈小明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據(jù)說還有另外一名嫌疑人宗立勇也在當年被抓捕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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