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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最簡單殘酷的刑罰斬首,一刀砍下去身首異處致死

說起古代的酷刑,相信很多的朋友們在很多的古裝劇中都是可以看到的,但是那些僅僅只是冰山一角。下面小編要說這種刑罰是古達(dá)最簡單的,就是斬首。經(jīng)常在古裝劇中會出現(xiàn)“來人,拉出去斬了”這句話,這里的斬了的意思就是斬首,所謂的“首”指的就是頭部,斬首這種刑罰一刀下去便可致命。

一、古代最簡單殘酷的刑罰斬首

斬首還被稱為是古代最簡單殘酷的刑罰,因為這種酷刑不通于站籠、蒸刑那些刑罰,而是一刀下去就讓犯人身首異處,致命而死,可想而知古代的刑法有多么的殘酷,并且在古代肯定還存在著許多的冤案,比起中國歷史上最冤的10個人還要更加冤。

斬首,就是用刀把頭砍下來,聽起來很簡單,但如果把過程細(xì)化卻可以寫一本幾十萬字的專著。在秦漢時期,斬首分為三種:斬、梟首和棄市。“斬”就是直接把頭砍掉,“梟首”指的是把人頭砍下后掛在高竿上示眾,“棄市”則是在鬧市區(qū)把囚犯直接正法或先執(zhí)行別的死刑(如絞刑),然后再割頭示眾。

在古代,斬首是是五刑(笞、杖、徒、流、死)之一,程度比凌遲輕,比絞刑重。清朝以后,隨著槍械的更廣泛運用,斬首逐漸被槍斃代替。 然而要想執(zhí)行斬首,最先考慮的是時間問題,這事不像趕工期,越快越好。看過古裝劇的人一般都知道是在秋后問斬。其實這種說法古已有之,在《左傳》中就有“賞以冬夏,刑以秋冬”的記載。

至于原因,可能是為了借助秋冬的凋零肅殺,來順應(yīng)天命。不過也有例外,秦代估計囚犯太多,對行刑季節(jié)沒有要求,四季都可以,但是如明朝時如果有人在立春后或秋分前處決犯人,是要被打八十大棍的。雖然斬首沒有被列入滿清十大酷刑之中,但是關(guān)于斬首的要求卻十分嚴(yán)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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