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歌案庭審中,劉鑫以視頻形式出庭,稱自己沒有鎖門,接警報告里寫的“門鎖了,你不要罵了!”其實是“怎么門鎖了,你不要鬧了!”,并否認給江歌遞刀。陳世峰律師質疑劉鑫“沒有聽到門鈴聲、沒看到門外發(fā)生了什么”的說法,稱與報警記錄矛盾。
劉鑫表示并沒有說自己把門鎖上了,她以為門是外面鎖上的。她說的是:“怎么把門鎖了?你不要鬧了”,并說,“怎么”是在接通電話前,警方沒錄上。而檢方提供的錄音證詞是:“把門鎖了,你不要罵了”。當時的話里沒有“怎么” 二字,不是疑問, 而是命令。
法庭上公開了劉鑫在案發(fā)時報警時的電話錄音,在接線警察還未開口說話前,就聽到劉鑫用中文喊了一句:“把門鎖了,你不要罵了!”檢方為了確認,讓劉鑫把“鬧”和“罵”兩個字再重復說一遍。劉鑫重復后很肯定地表示“自己講的是 你不要鬧了 ”。劉鑫在第一階段證詞中說自己當時一片混亂,沒有聽到門鈴,沒有聽到別的聲音。但是檢方提供的報警錄音中,警察問,按門鈴的是男的女的,劉鑫回答“男的男的”。
辯方律師質疑劉鑫之前說“沒有聽到門鈴聲“這一說法。從劉鑫出庭作證的陳述,以及檢辯雙方的詢問情況來看,劉鑫的很多陳述都無法讓人信服,特別是關于是否鎖了門?是否有人按門鈴?為何要在報警時叫救護車?在這幾個問題上,劉鑫的回答完全無法自圓其說,以至于控方和辯方均不滿意其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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