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進入第三天,12月13日下午,此案最重要的證人劉鑫出庭作證。這是劉鑫首次以證人的身份出庭作證。當(dāng)天,她被安排在東京地方裁判所的一間房間內(nèi),以視頻連線的方式作證。從劉鑫出庭作證的陳述,以及檢辯雙方的詢問情況來看,劉鑫的很多陳述都無法讓人信服,特別是關(guān)于是否鎖了門?是否有人按門鈴?為何要在報警時叫救護車?在這幾個問題上,劉鑫的回答完全無法自圓其說,以至于控方和辯方均不滿意其陳述。
一個證人在法庭上做證,控辯雙方都不滿意,這種情況是很少見的,只能說極有可能是這個證人在說假話。人又不是劉鑫殺的,她為什么要說假話?這就要了解此案的背景才能理解了。很有可能是,劉鑫在案發(fā)現(xiàn)場,基于自私或者軟弱或者害怕,做出了一些很自私的行為。
比如,有一個網(wǎng)友的猜測可供大家參考:整個事件的過程很可能是,江歌作為劉鑫的仗義好友,出門替劉鑫阻擋了陳世鋒,一言不合,爭吵了起來,陳世鋒推開江歌,去按門鈴要求劉鑫開門,劉鑫不開,陳世鋒大怒,在門外大聲叫罵并威肋劉和江,劉鑫害怕在屋內(nèi)反鎖上門,并回應(yīng)“門鎖上了,你別罵了”。被江歌阻擋又被劉鑫無視激怒的陳世鋒露出殺機,江歌不幸中刀倒下,目睹江歌在門外被害的過程后,劉鑫急忙中再一次打電話報警,并要求救護車快來……
雖然網(wǎng)友的猜測并不一定完全準(zhǔn)確,但非常合理地解釋了劉鑫在整個過程的行為和語言出現(xiàn)的情況。以至于網(wǎng)上有評論稱,原來劉鑫鎖門是害怕陳世鋒威脅,但又對門外的江歌安危不管不問;原來劉鑫知道江歌被害的整個過程,但卻由于害怕責(zé)備而向江歌母親撒謊當(dāng)時不知情。鑒于上述原因,再加上劉鑫在案發(fā)后對江歌母親不管不問的一些行為,導(dǎo)致江母的反擊和輿論的遣責(zé),估計劉鑫在案發(fā)后到庭審前這段時間,都承擔(dān)了極大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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